本報訊:參議院週二晚上進行表決,決議將眾議院於今年二月提交的副總統莎拉·杜特地彈劾案退回下議院。此項決議主要要求眾議院就彈劾條款中所提出的各項指控進行更明確的說明與補充。
參議長弗朗西斯·“奇茲”·伊斯古地洛(Francis “Chiz” Escudero)特別強調,此舉並非意味著駁回該彈劾案,而是基於程序正義原則,要求眾議院針對參議員們提出的疑問進行釐清。
此項表決起因於參議員羅納德·“石頭”·黎拉羅沙(Ronald “Bato” Dela Rosa)提出動議,主張應直接駁回該彈劾案。
黎拉羅沙在發言中指出,現行彈劾條款中存在“嚴重程序瑕疵”,不應繼續審理。經過院會充分討論後,參議員艾倫·彼得·加耶丹諾(Alan Peter Cayetano)提出修正動議,建議改採“將彈劾文件退回眾議院”的處理方式,但同時明確保留三項但書條件:
首先,眾議院必須正式認證本案審理過程完全符合1987年憲法第11條第3款第5項之規定;其次,現任第二十屆國會眾議院需以正式文件向參議院表明其繼續推進彈劾程序的意願與準備;最後,在未滿足上述條件前,參議院將不會做出終結本案的決定。
該修正動議獲得黎拉羅沙參議員的支持,最終經全院表決以18票贊成、5票反對、0票棄權的結果通過。
根據此決議,參議院以彈劾法庭身份正式發函要求眾議院進行說明,同時也向杜特地副總統發出司法傳票,要求其在收到傳票後10個工作日內,親自或透過法律代表向參議院提交正式答辯狀。
伊斯古地洛議長在會後記者會中特別澄清,針對外界質疑參議院拖延程序的批評並不公允。
他強調,事實上該彈劾案早於數月前即已送達眾議院,但直至今年二月眾議院才完成初步審查並移送參議院。隨著第十九屆國會任期將於本週正式結束,依照菲律濱憲政慣例,所有未完成審議的案件都將自動歸檔。這意味著反對陣營若欲繼續追究,必須待新一屆國會就任後重新提出彈劾動議。
值得關注的是,眾議院於今年二月以“違反憲法精神”、“嚴重背離公眾信任”、“涉及貪污腐敗”及“其他重大瀆職行為”等四項罪名,通過對杜特地副總統的彈劾案。
對此,杜特地副總統已多次公開否認所有指控,並強勢表示將在彈劾審判程序中“全面反擊”,更以“血流成河”形容其應對立場之堅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