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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纳税是“必修课”(财经观)
2025-9-30 14:53
环球报
1183

诚信纳税从来就不是“选择题”,而是每个经营主体的“必修课”。广大经营主体要放弃试图通过所谓巧妙的“障眼法”逃避监管、逃避纳税的幻想,将合规理念融入经营决策的每一个环节

近日,税务部门集中曝光了两起“逃逸式”注销偷税案件,这也是税务部门首次对此类案件进行集中披露。从公布的细节看,这两起案件都是企业隐匿所得偷逃税款,没有完成纳税义务就企图通过注销来逃避纳税,最终都被依法恢复登记,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由此警示,无论如何精心“包装”,税收违法行为终将被依法查处。

近年来,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有关要求,协同相关部门推出系列企业注销便利化举措,畅通经营主体退出渠道,提高经营主体活跃度。然而,不法分子却利用注销登记的便利,通过提交虚假材料、隐瞒关键事实等手段,快速完成注销登记,企图逃避纳税义务和法律责任。这种行为不仅导致国家税款流失,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是对法律尊严的挑战,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这意味着,企业正常退出市场的前提,是依法如实履行纳税义务,合法合规完成注销登记。试图以注销登记切断责任链条,这种侥幸心理实则是对税法的漠视。要知道,法律的刚性在于任何通过虚假注销、“逃逸式”注销等手段规避追责的行为,最终都会被戳破,受到法律惩处。

今年以来,税务部门明显加大了涉税违法案件的公布力度,这其中既有涉税中介违法违规案件、自然人纳税人未依法办税案件,也有骗享税费优惠偷税案件,以及MCN机构(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网络主播涉税违法案件。相关典型案件的曝光,彰显了税务部门对涉税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打击态度,充分表明税务部门坚定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经济秩序,坚决保障守法者权益的决心。

诚信纳税从来就不是“选择题”,而是每个经营主体的“必修课”。对涉税中介来说,作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发挥好帮助经营主体依法处理涉税业务、促进企业税法遵从的积极作用;MCN机构既是网络主播收入的核算者,也是税收代扣代缴义务的法定承担者,其职责的履行不仅关系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更深刻影响着网络主播的职业发展、直播平台的规范运营以及整个行业的健康生态;对广大企业和每个个体来说,同样要深刻意识到,国家出台税费优惠政策的本意是惠企利民、支持健康发展,违法骗享税收优惠的行为,不仅明显违背了政策初衷,更加损害了守法者的合法权益。

当前,各部门协同治税的思路越来越清晰,加上大数据分析技术的深入应用,“数据驱动+部门联动”的治理模式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让各类违法行为无所遁形,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广大经营主体应彻底摒弃侥幸心理,如实履行纳税义务,放弃试图通过所谓巧妙的“障眼法”逃避监管、逃避纳税的幻想,将合规理念融入经营决策的每一个环节,这才是行稳致远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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