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塔吉克斯坦山水相连、命运与共,古老的丝绸之路见证了两国文明交流交融、文化互学互鉴的历史,也为法治文明交流互鉴架起了桥梁。应塔方邀请,10月13日至14日,中国政法大学派出一支由3名法学专家学者组成的“法治文明交流互鉴宣讲团”赴塔宣讲。这是国内高校首次赴境外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为进一步阐释和彰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伟力、真理伟力和实践伟力贡献法大力量。
熊秋红在塔吉克斯坦国立民族大学作主旨演讲
塔吉克斯坦国立民族大学师生参加宣讲会
10月13日下午,宣讲团来到塔规模最大的公立综合性高等学府——塔吉克斯坦国立民族大学。民族大学外事副校长纳扎罗夫·库瓦托维奇・阿瓦兹会见了宣讲团一行。司法与检察监督法学系主任马赫穆多夫·伊扎图洛主持了相关活动。
宣讲中,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熊秋红为塔吉克斯坦国立民族大学师生作题为“中国司法改革的历程与经验”的主旨演讲。她从中国司法改革的背景、原因、目标、原则和进程等维度,介绍了中国司法改革在不同发展阶段的改革重点和改革经验,诠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中国司法改革的重要指导作用。
“中塔法治文明交流互鉴”主题学术论坛
宣讲结束后还召开了学术论坛,我校宣讲团成员同塔方法学院和孔子学院师生围绕“中塔法治文明交流互鉴”主题进行对话交流、互动讨论。中塔双方学者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宣讲为契机,深入落实两国元首外交达成的战略性合作共识,深化治国理政经验交流,促进法治文明互学互鉴,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法治学术交流合作,让中塔世代友好在人文交流和教育合作中薪火相传、发扬光大。
宣讲团一行到塔吉克斯坦司法部进行宣讲
10月14日上午,宣讲团一行拜访塔吉克斯坦司法部。司法部副部长阿萨杜拉·库尔博诺·哈基姆佐达在致辞中向中国政法大学代表团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与诚挚问候。他指出,塔吉克斯坦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国家建设及立法体系的完善,不断推动司法改革与法治进步。中国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历史悠久、成果丰硕,在法治建设方面积累的宝贵经验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他强调,此次交流将为两国在法学学术研究与司法实践合作方面注入新的活力,进一步推动双方在法治领域的互学互鉴与共同发展。
喻中和杨伟东分别作主题演讲
在随后召开的国际圆桌会议上,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执行院长喻中作题为“中国法律规范体系的构建经验”主旨演讲,他系统梳理了中国法律规范体系的发展历程,从坚持科学立法、坚持民主立法和坚持依法立法等方面概括了立法的基本经验,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完善法律规范体系的思想引领作用。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杨伟东以“中国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与展望”为题,归纳提出了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内涵标准,全面展示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我国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重大进展,并从把握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的视角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展望。
宣讲团赴塔总统战略研究中心进行交流
10月14日下午,宣讲团赴塔吉克斯坦总统战略研究中心进行深入交流。中心副主任沙里夫佐达·洛呼金在主持时指出,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文明交流互鉴宣讲团的到访为进一步了解中国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契机,期待双方能在交流中增进友谊,为未来的深入合作奠定基础。杨伟东教授围绕塔方关心关切的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理论与实践话题作了专题报告。
此次宣讲得到了塔方相关政府机构和高校的大力支持, 在当地引发广泛关注和积极影响,塔吉克斯坦霍瓦尔国家通讯社、亚洲快讯通讯社等当地媒体进行了专门报道,宣讲效果也受到了听众的高度评价。民族大学与会人员表示,法治文明的交流与互鉴对于深化两国关系、推动共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不仅为培养高素质的国际法律人才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双方师生提供了学习与交流的平台。司法部与会官员表示,中国在司法改革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尤其表现在司法机构现代化、法治建设和政务服务数字化建设等领域,并对双方进一步深化法治合作充满期待。
中国驻塔大使馆郭志军大使接见我校宣讲团一行
在塔期间,宣讲团一行拜会了我国驻塔吉克斯坦大使馆,受到了郭志军大使的亲切接见。郭志军向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文明交流互鉴宣讲团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此次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希望我校为深化中塔两国治国理政经验交流、推进构建中塔命运共同体作出新贡献。大使馆政治处主任李楠等官员参与会见。
据了解,此次赴塔宣讲是今年上半年学校代表团出访中亚的标志性成果之一,代表团专程拜会塔吉克斯坦司法部部长穆扎法尔·阿舒里约恩,就落实中国—中亚教育部长会议关于“构建人才共育的高等教育合作新体系”倡议进行深入交流并达成共识。中国政法大学组建“法治文明交流互鉴宣讲团”,是落实中塔双方合作意向的应有之义,是促进全球法治文明交流互鉴的开拓之思,更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国际传播的创新之举,为开辟文明互鉴的人文交流合作新实践作出了探索,也为推进中国—中亚法治文明交流互鉴,构建区域法学教育共同体奠定了坚实基础。(记者 黄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