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乐头条专讯:在科技飞速发展的当下,AI 已能生成图像、声音与文字,但法律却仍停留在旧时代。前泰国广播通讯委员会委员兼 COFACT 联合创办人苏披尼娅表示,目前全球尚无国家能明确界定 AI 造成损害时的“责任归属”。泰国虽然尚未制定专门的 AI 法,但凡涉及虚假信息、假图像、或侵犯他人名誉的行为,通常会被纳入《计算机犯罪法》处理,范围极广。
苏披尼娅指出,在 AI 内容生成链条中,从输入指令的用户,到设计算法的开发者,再到负责传播的平台,都应共同承担责任。她透露,目前联合国与欧盟等组织已在起草“AI 治理”框架,强调伦理与责任的平衡,因为 AI 的发展速度远超学界预期。
针对公众人物被 AI 生成虚假影像或不实言论的问题,苏披尼娅认为,公众人物应具备更高的舆论承受度,但若涉及假图或虚假广告,则属严重侵权。她主张采取“合理修正”方式,如公开道歉或说明,而非动辄提告刑事案件。
对于 deepfake(AI 伪造视频)检测,她建议“以 AI 对抗 AI”,要求平台建立自动识别系统并加上“水印”或“警告标识”。然而,一旦视频被下载并转发至其他平台,这些标识往往被移除,使得真伪难辨。因此,她呼吁建立联合国层面的全球警示机制,确保 deepfake 内容在全球范围内都能被识别。
在数据保护层面,根据泰国《个人信息保护法》(PDPA),若 AI 生成的人脸图像与真实人物极度相似,也可视为侵犯肖像权。问题在于取证困难,且许多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公开发布个人照片,为 AI 训练留下了漏洞。
苏披尼娅建议应开发“原图追踪系统”,让被使用的照片所有者即时收到通知。若图像的原使用许可被篡改或用于新场景,原有同意权即刻失效,这应写入法律明确保障。
她强调,泰国现行《PDPA》与《计算机犯罪法》无法有效应对 deepfake,需立法明确区分不同层级的违规行为——例如普通恶搞只作警示,恶意造假或诈骗则应入刑。此外,政府应与 Google、Meta、Microsoft 等科技巨头协商,建立“数字社会公约”,明确责任分工。
最后,苏披尼娅呼吁,维护“数字时代的真实”需要多方协作——平台需提升技术防护,政府要制定新法监管,媒体应强化事实核查,而公众则要提升媒介素养。
“当 AI 能同时创造真与假,人类唯一的生存之道,就是守护真相。”她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