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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性犯罪惩罚升级:不动手也算骚扰,刑法迎来重大修订
2025-12-31 15:40
头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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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乐头条专讯: 泰国皇家公报正式发布《刑法修订案(第30号)》生效,该法对性犯罪及霸凌行为的处罚进行了全面升级。新法明确了性侵和性骚扰的范围,并对滥用职权的行为施加更严厉刑罚。


修法明确,性侵包括施暴者生殖器对受害者生殖器、肛门或口腔的穿透,以及使用手指或其他物品对生殖器或肛门的穿透。强制口交现已明确纳入性侵定义,此前通常仅被认定为猥亵行为。



性骚扰的定义也被全面化,无需身体接触,只要行为具有性性质且让受害者感到羞辱、恐惧或不适,即构成性骚扰,包括肢体轻微触碰、言语调戏或性暗示、手势吹口哨或盯着隐私部位看、通过电话或网络发送色情信息,以及持续监视或尾随等行为。处罚可达最高1年监禁或不超过2万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



若施害者利用职权进行骚扰,如上下级、师生、雇主与员工关系,刑罚将加重至最高3年监禁或6万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法院可针对性骚扰案件下达保护令,禁止施害者接触或联系受害者,期限最长2年,违反保护令将面临最高6个月监禁。同时,法院可要求即时删除或停用涉事网络内容,保障受害者线上安全。



修法还更新了对一般霸凌、恐吓或造成羞辱行为的处罚,最高罚款1万泰铢。若行为发生在公共场所或官方场合,可附加1个月监禁。新法的出台意在顺应社会现实,强化对性侵害及霸凌行为的惩戒,保护民众尤其是弱势群体在职场、学校及网络环境中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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