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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泰国“代持”经营翻车,两名中国老板落网!
2026-1-17 13:19
头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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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乐头条专讯:1月16日,泰国清迈移民警方在市中心长康路一间四星级酒店内,依法执行法院逮捕令,当场抓获两名涉嫌通过“代持”方式非法经营酒店的中国投资人,并拘捕一名充当名义股东的泰国女子。警方同时披露,另有一名涉案中国籍女子在行动前已潜逃回中国,目前仍在追缉中。


据清迈移民局通报,被捕的两名中国籍嫌疑人分别为马某和米某;泰国籍女子金某则被指控为“人头股东”,在公司登记和日常运营中充当门面,实际为外籍资本代持经营权。三人目前均面临多项指控,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


负责该案的移民局中校素提帖·蓬瑞尼密透露,警方早在2025年8月便开始对这家酒店进行暗中调查。表面看,这是一家由泰国人控股、手续齐全的本地酒店;但顺着资金流和管理链条往下查,情况很快“露了底”。证据显示,这家拥有22间客房的酒店,实际控制权长期掌握在中国投资人手中,涉嫌违反泰国关于外资限制经营的相关法律。


从股权结构看,金某名下持有公司55.56%的股份,马某和米某各占22.22%,总投资额约为450万泰铢。乍一看,泰国人“控股”比例占优,但警方指出,这种安排在现实操作中往往只是纸面文章。无论管理层如何更换,真正拍板的人始终是两名中国投资人。


更关键的证据来自资金流向。调查人员发现,该酒店从住客处获得约40万泰铢收入,另从旅行社渠道进账约150万泰铢,而相关款项最终却集中转入一名中国籍女子马某的银行账户。这一细节,在一定程度上坐实了“代持”操作并非空穴来风。


案件于2025年11月14日正式由清迈市警署立案,历经取证和法律审查后,清迈省法院于2026年1月8日签发逮捕令,最终促成此次行动。


移民警察第五分区指挥官萨拉乌特少将直言,这类违法行为在旅游业中并不罕见。一些泰国公民为了短期利益,甘当“人头股东”,协助外资绕开法律限制,不仅触犯法律,也在无形中加剧资金外流,对本国就业和产业秩序造成冲击。


“泰国欢迎外国人依法经商,”他强调,“但通过‘代持’规避监管的做法,破坏的是规则,损害的是国家利益,绝不会被纵容。”


值得一提的是,在同一轮执法行动中,清迈移民部门还查获另一宗违规案件:一名日本籍男子在寺庙外售卖抹茶冰淇淋。该男子虽持配偶类签证合法入境,但未申请任何工作许可,已被移交警方依法处理。看似小生意,法律红线却同样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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