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le新闻专讯:6月29日上午9时,泰国刑事法院叻差达披色路院区905号法庭作出判决,一名泰国女子因诱骗亲生13岁女儿跨国卖淫,触犯人口贩卖、引诱未成年性剥削多项重罪,即便当庭认罪获得刑期减半,最终合并仍需入狱7年6个月,其作案使用的手机也被法庭全部没收,这件事也提醒在东南亚经商、务工的华人,切勿为短期暴利触碰人口、色情相关灰色产业,此类跨国违法成本极高。
本案由第三人口贩卖专项检察组检察官担任控方,被告女子名为拉卡娜,隐去完整姓氏。检方依据《人口贩卖防治法》《扫黄法》《儿童保护法》以及泰国刑法第282、285、286条提出两项核心指控:一是主动引诱、接送未满15周岁未成年人供他人实施性侵害,无论孩童表面是否顺从都构成重罪;二是共谋实施跨国人口贩卖行为。
整件案件的经过令人唏嘘,这名母亲对外谎称要带13岁女儿前往日本旅游,背地里却把孩子送至东京一家暗藏色情服务的按摩店,逼迫少女接客牟利。在把女儿安置妥当后,她独自前往台湾继续从事色情相关工作,后续被警方抓获。受害少女趁机逃离按摩店,向东京移民局警方求助,如今由帕维纳妇女儿童基金会全程照料,而被告在庭审全程主动坦白全部罪行。
正式宣读判决前,法官当庭宣读了被告的前科调查记录,档案显示她此前没有任何刑事案底,常年往返境外从事按摩务工,单次出境务工周期为14至19 天,单次收入稳定在5万至8万泰铢,长期靠境外灰色务工赚取快钱,最终铤而走险搭上自己亲生女儿。
法官依照泰国刑法第91条,选取两项最重罪名分别量刑:共谋人口贩卖罪基础刑期5年,协助组织卖淫罪基础刑期10年。因被告认罪具备法定减刑情节,两项罪名刑期均减半,分别改为2年6个月、5年,合并执行7年6个月,涉案手机作为作案工具依法没收。在此也提醒东南亚华人从业者,不管是投资实体店、境外务工,色情、人口贩卖类灰色生意看似回报可观,一旦案发将面临多年牢狱,所有收益都会被追缴,风险完全无法对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