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le新闻专讯:菲律宾政府通过财政部(DOF)成功获得绿色气候基金(GCF)678万美元(约4.18亿比索)技术援助资金,用于提升菲律宾获取和实施气候投资项目的能力,帮助社区应对气候变化影响,加快清洁能源转型,并推动可持续及包容性经济增长。
菲律宾财政部表示,该笔绿色气候基金援助属于发展伙伴提供的资助,不需要偿还。绿色气候基金成立于2010年,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的194个缔约方设立,主要支持发展中国家实现气候目标。
财政部指出,菲律宾第三期准备与支持计划(RPSP 3)获批后,菲律宾成为亚洲及太平洋地区首个在绿色气候基金第二轮补充资金阶段(GCF-2,覆盖2024年至2027年)获得准备支持资金的国家。
菲律宾财政部副部长乔文·巴尔博萨(Joven Balbosa)表示,政府欢迎绿色气候基金批准这项援助。他指出,这不仅是资金支持,更是对菲律宾将气候目标转化为实际行动能力的投资,并将为菲律宾民众带来长期利益。
菲律宾财政部表示,该项目已于2026年6月24日正式获批,计划实施期限为60个月,目标是提升菲律宾开发、获取及执行气候投资项目的能力,并确保相关项目符合《国家适应计划》(NAP)以及《国家自主贡献实施计划》(NDCIP)。
根据财政部介绍,RPSP 3计划还将加强菲律宾各主要气候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建立符合国家发展重点的项目储备体系,并提升气候项目知识管理和监督系统。
菲律宾政府预计,该项目将帮助吸引更多国际气候融资,用于增强气候韧性、提升粮食和水资源安全、支持清洁能源转型,以及保护容易受到气候变化影响的社区。
菲律宾财政部表示,全球绿色增长研究院(GGGI)将担任财政部项目执行伙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以及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将作为共同实施机构参与项目。
绿色气候基金亚太地区区域主任赫曼特·曼达尔(Hemant Mandal)表示,这项准备资金将通过提升机构能力、强化现有协调机制以及加快项目储备开发,进一步推动菲律宾气候行动,并增强国家自主发展能力。
菲律宾财政部强调,通过RPSP 3项目,政府希望建立更有利于气候投资发展的环境,加快菲律宾迈向更具韧性、低碳及可持续发展的未来。
作为菲律宾绿色气候基金国家指定机构(NDA),财政部负责推动菲律宾获取国际气候融资,并确保相关项目符合国家发展优先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