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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越南过夜也要申报!警方7月起可突击检查出租屋酒店
2026-7-17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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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le新闻专讯:自7月1日起,越南公安部发布的第116/2026号通知正式生效。根据新规,越南警方将对居民住所、出租屋、学生宿舍、企业宿舍、建筑工地宿舍、酒店、旅馆、民宿及其他住宿场所开展定期或突击居住检查。同时,公民若在未登记常住或暂住的地点过夜,还需按照规定通过指定网站或VNeID应用程序及时申报住宿信息。


根据规定,“居住”是指公民在乡级行政区内某一地点生活,包括常住地址、暂住地址以及当前实际居住地点。新规进一步细化了《居住法》相关执行措施,加强对居民住宿信息的规范管理。


按照第26条规定,警方除开展例行检查外,还可根据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等实际需要,依法组织突击检查。检查范围涵盖普通居民家庭、学生及学员宿舍、企业员工宿舍、建筑工地临时宿舍、工棚、农场及种植园集中住宿区、出租或免费提供住宿的房屋、宗教及信仰活动场所、社会救助机构、医疗机构,以及酒店、旅馆、民宿等旅游住宿场所、具备住宿功能的单位、用于居住的交通工具和各级居住登记机关。


根据新规,乡级公安机关负责辖区内居住检查工作。执法人员将重点核查居民是否依法办理常住、暂住及住宿申报手续,同时检查相关单位是否按规定落实住宿登记管理制度,并可依法核对、收集、更新居住信息及查询国家居住数据库记录。


开展检查期间,警方可组织基层治安力量,以及机关、企业和其他组织的安保人员共同参与;上级机关开展检查时,还将与下级居住登记部门协同配合,确保检查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新规明确,自7月1日起,公民如在未登记常住或暂住的地点过夜,应通过指定网站或VNeID应用程序办理住宿申报。申报时间规定为:当天23时前入住的,应于当天23时前完成申报;23时后入住的,应于次日8时前完成申报。这意味着,无论是前往亲友家过夜、入住出租房,还是其他临时住所,都应注意是否需要依法办理住宿申报。


此外,新规进一步拓宽了居住管理问题的举报渠道。除可前往居住登记机关反映情况外,民众还可通过公安机关公布的电话或热线、意见箱、电子邮箱、VNeID应用程序、新闻媒体、越南政府官方网站、越南公安部官方网站及各地公安机关官方网站提交相关信息。


随着新规正式实施,越南对出租房、集体宿舍、酒店及各类住宿场所的日常监管将更加常态化。对于在越南生活、工作或经商的华人,以及房东、酒店经营者、企业管理人员和实际居住人员而言,应及时办理相关居住登记和住宿申报手续,确保信息准确完整,避免因未按规定申报或登记信息不符而受到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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