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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署:提前大選無法可依
2025-10-7 01:00
菲律宾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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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選舉署署長加西亞(George Erwin Garcia)週一表示,若未通過授權法案,選舉署無法舉行提前大選。

加西亞接受採訪時指出,現行1987年憲法未設有提前大選的憲法或法律框架。

加西亞說明:“就選舉署立場而言,沒有法律授權不得舉辦選舉或特別選舉。因為選舉署的職責是執行選舉法律,必須具備法律授權。”

他補充強調:“若無法律依據,我們無法舉辦此類選舉。”

加西亞表示,1987年憲法對政府官員設有固定任期限制,若高級官員出現永久性殘疾、去世、被免職或辭職的情況,將適用繼任規則。

他分析:“在議會制政府下,此事處理起來會更快。在議會制政府中,一旦宣布所謂的對政府‘喪失信任’,他們就能立即舉行選舉,以更換領導人。”

加西亞指出:“我國憲法沒有類似條款,可能需修憲或另外通過一項法律,方能實施。”

上週末,參議員艾倫。彼得。加耶丹諾(Alan Peter Cayetano)提出對正副總統、參眾兩院進行提前改選的可能性,並禁止所有現任者參與一屆選舉週期,其理由是公眾喪失對政府的信任。

參議長蘇道(Vicente "Tito" Sotto III)週一警告,若提前大選將引發“不確定性與混亂”,因菲國對此缺乏法律框架。

蘇道此番言論是針對參議員艾倫。彼得。加耶丹諾(Alan Peter Cayetano)提出對正副總統及參眾議員進行提前改選的構想。

蘇道向記者群發信息表示:“我國憲法與法律均未規範提前大選。此舉無異於招致不確定性與混亂。這是我的個人見解。”

加耶丹諾在臉書發文指出“民眾已對政府與官員失去信任。坦白而言,誰能責怪他們?”

他補充寫道:“因此,我提出一個構想:若我們全體辭職並提前大選?範圍涵蓋正副總統、參眾兩院,且增設關鍵條款——所有現任者不得參與下一屆選舉週期。”

但對參議院副議長轆遜(Panfilo Lacson)而言,恢復公眾對政府信任的關鍵在於追究罪責,而非提前大選。

他質疑:“為何不改以追究貪腐政客罪責作為變革手段?”

他補充說明,選舉(無論提前或例行)可能助長更多貪腐,因為候選人可能嘗試以納稅人資金賄選。

他強調:“提前或例行選舉並非解決方法。事實上,選舉活動反而加劇對選民的腐化。”

他進一步指出,迅速定罪方能對貪腐產生更強遏阻力。

參議員埃爾溫。杜弗(Erwin Tulfo)雖認同加耶丹諾,但質疑可行性。

他反問:“預算從何而來?需通過立法籌措資金。為何不包含從總統至市議員的所有民選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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