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乐头条专讯: 泰国曼谷前国家警察副总司令、知名高层警官苏拉切特·哈卡帕尔(大乔)通过律师团队,向泰国中级刑事贪污与不当行为法院正式提告,控诉包括朱鲁恩吉·潘卡(大龟)及反贪局负责人违反刑法第157条(滥用职权),并指出涉及不当调查程序及职权使用错误。
据报道,大乔的律师团队将控诉材料递交至法院,指控中央调查局副总警监朱鲁恩吉·潘卡及反腐败与不当行为调查局局长帕松·差林彭,以及相关调查人员在“黄金行贿案”中滥用职权,程序上“自始就错”,未按照《宪法反腐败法》正确启动程序,且有越权之嫌。律师指出,反腐委员会虽将案件退回警方,但不代表警方可直接继续调查或提告,必须遵循议会及司法机关规定程序。
律师强调,案件从一开始就“扣错扣子”,即警方不该直接对大乔提出指控,而应先按程序启动。涉及的高层主管包括警察总长及反腐委员会成员也可能因此被追责。律师还提供了2002年警方高层针对反腐委员会成员刑事处理的先例作为佐证。
大乔方面表示,此举并非拖延时间,而是确保整个程序符合法律规范,避免自身及案件遭遇程序性瑕疵。律师还透露,将进一步对相关责任人提出追加起诉,涵盖涉及最高指挥链的人员,以保障法律公正。
该案件引发外界关注,尤其是泰国警方内部与反腐体系的权力运作及调查程序问题,未来发展可能影响多个高层警界官员责任认定。